分享我司近期為客戶——福州翁財記食品有限公司,通過商標駁回復審程序,在商標第29類,與企業(yè)經營的核心產品息息相關的類別,獲得初審通過。成功維護了知名品牌,馳名商標“翁財記”在商標第29類的合法權利。
【基本案情】
福州翁財記食品有限公司系我司新合作的客戶,是專業(yè)生產現代休閑食品的大型知名企業(yè),在臺灣已有70多年歷史,為臺灣同行業(yè)中第一品牌,是臺灣企業(yè)翁財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在福建省福州市設立的旨在立足福建,輻射全國市場的福州公司。旗下第29類“”商標,于1995年1月28日就已經國家商標局核準獲得注冊。
多年來,“翁財記”作為商標或者字號進行市場推廣使用,已經與異議人之間形成穩(wěn)固的對應關系,具有很強的商標顯著性特征,并且2009年在商標的維權案子中獲得了馳名商標的認定。
2021年4月份,我司在例行的商標公告監(jiān)測時發(fā)現:福清市宜居快捷酒店,從2011年、2017年、2020年分三次在第29類其它客戶未及時注冊的群組搶注了三件“”商標,其中兩件已經獲得核準注冊,最近一件也已經在商標初審階段獲得商標局初步審理公告。
我司受客戶委托,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》及《商標法實施條例》的有關規(guī)定,對已經核準的兩件“搶注”商標分別進行“撤銷注冊商標三年不使用”,“注冊商標無效宣告”,以及對初步審定公告的商標進行“商標異議”程序等措施。
同時,客戶在我司商標法務顧問的法律建議下,在該類別提交了一件新的商標注冊申請,覆蓋之前未注冊的群組商品,以作為補充保護。初步審理階段,被以上三件商標在先駁回??蛻粲衷谖宜韭蓭熃ㄗh下,在指定時間內,向商標局提交商標駁回復審。
【審理結果】
國家知識產權局依照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》相關規(guī)定進行審理,查明:經復審查明:引證商標一,因連續(xù)三年停止使用被予以撤銷;引證商標二,經無效宣告程序被裁定予以宣告無效,引證商標三在異議程序中被不予注冊,前述商標已無效。申請商標指定使用在復審商品上的注冊申請予以初步審定。
【典型意義】
本案中,涉及到的商標程序,環(huán)環(huán)相扣!
客戶的商標被人搶注多年,束手無策。對方每隔幾年,就重新注冊一次,卻并不進行使用,意圖明顯,性質惡劣。
客戶聽從我們的建議,通過“注冊商標連續(xù)三年不使用提請撤銷”、“注冊商標宣告無效”、“初審公告商標異議”等程序,對搶注商標進行維權。另一方面,客戶也積極配合,在該類別同時提交新申請,初步審理被駁回,也積極應對提交駁回復審。
經過我們的不懈努力,成功將對方在該類別搶注的商標,撤銷、無效、異議,搬開了,客戶商標注冊的“絆腳石”,在該類別獲得初步審理通過。
此案的通過,并不容易。有三件在先商標,很多人都會選擇“妥協”或者放棄。我們選擇了通過法律規(guī)定的程序取回!
發(fā)此案例,提供參考,希望有助于商標權利人,企業(yè)字號遭遇攀附,被人搶注商標時,不要輕易妥協,拿起法律武器,合法地維護自己的企業(yè)字號,以及商標權利!
專業(yè)的人,做專業(yè)的事!若有遇到商標事務法律問題,敬請聯系!